根据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江苏科技大学第四届党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组将于3月11日起,对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党委、机械工程学院党委、能源与动力学院党委、自动化学院党委、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经济管理学院党委、计算机学院党委、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党委、生物技术学院/蚕业研究所党委、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党委、粮食学院党总支、海洋学院党委、理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人文社科学院党委、体育学院党委、深蓝学院党总支、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党委(不含苏州理工学院)共19个承担本科教育教学任务的二级党组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专项巡察,对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1.巡察主要内容和方式
(1)专项巡察主要围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学校工作要求、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教学工作责任、教育教学队伍建设任务以及校内巡察和教育教学监督检查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专项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通过听取专项汇报、走访调研、听课、个别谈话、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工作。
(2)常规巡察主要围绕“四个落实”,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校党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及主题教育、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常规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列席会议、召开座谈会、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受理信访举报、调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2.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通过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设立专门值班电话等方式接受师生群众来信来电,专门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问题的信访,重点受理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线索征集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22日
联系电话:0511—84431803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电子邮箱:justxcb@just.edu.cn
巡察信箱位置:长山校区行政楼一楼财务大厅东南侧
梦溪校区六号办公楼(A6)一楼东侧
江苏科技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